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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河北省住建厅得悉,本年河北省将要点整治房地产中介组织和从业人员13种行为。
这13种行为分别为——
1、未按规则实行房子网签存案,包含经过中介组织成交的住宅租借买卖合同未按规则存案;
2、发布虚伪、违规(租售)房源信息,隐秘影响住宅租借、出售的重要信息,拐骗误导大众租房、购房,或许未经委托人书面赞同私行发布房源信息;
3、对买卖当事人隐秘实在的房子买卖信息,或许承购、承租自己供给生意服务的房子,贱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子赚取差价等;
4、为不符合买卖条件的房子供给生意服务,改动房子内部结构切割租借;
5、诱导、唆使、帮忙购房人经过假造资料等方法,骗得购房资历、躲避限购条件;
6、为客户就同一房子签定不同买卖价款的“阴阳合同”供给便当,不合法躲避房子买卖税费;
7、为购房人垫支首付款或采纳首付分期等其他方法变相垫支首付款,供给或与其他组织协作供给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8、不具有房子出售的实在内容或许不以房产出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出售、售后包租、约好回购、出售房产比例等方法不合法吸收资金;
9、不实行买卖资金监管准则,不合法侵吞或许移用客户买卖资金,歹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订金;
10、未在经营场所夺目方位标识悉数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和收费规范,各项服务未独自标价;
11、未实行书面奉告责任,强制供给代理借款、担保等服务并额定收取费用;
12、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挂号存案,私行从事房地产生意服务;
13、采纳要挟、恫吓等暴力手段驱赶承租人及其他违法违规、涉黑涉恶行为。
为疏通中介组织专项整治投诉告发途径,河北省住建厅还发布了各地中介组织专项整治投诉告发电话。
来历:冀时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