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广州市住宅城乡制作局官网发布告诉,为更好地发挥装配式修建规模化效应,进一步促进广州市装配式修建继续健康发展,广州市住宅城乡制作局和广州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就优化装配式修建施行规模的有关事项进行清晰。
一、依照相关规则须施行装配式修建的制作项目,归于下列景象的制作内容可免于施行装配式修建:
1.独立设置的废物房、门卫房等配套设备用房;
2.寓居修建类项目中非寓居功用的修建,地上修建面积不超越30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幼儿园等独立配套修建,其地上修建面积总和不超越10000平方米,且其与本项目地上总修建面积之比不超越10%的;
3.公共修建类项目中单体修建面积为5000平方米(含)以下且项目地上总修建面积为10000平方米(含)以下的。
二、关于制作用地招拍挂出让条件或土地出让合同中载明须选用装配式修建制作的制作项目,可在扣除契合本告诉第一条规则的免于施行装配式修建的修建面积之后,再依照用地出让条件或土地出让合同要求施行装配式修建,且应满意国家或省现行的装配式修建评价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