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二手房网签新系统来了合同未及时提交需重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4-12 12:14:35  阅读:5883 作者:责任编辑NO。谢兰花0258

日前,佛山市房产信息网发布《关于佛山市存量房网签存案及买卖资金监管体系上线的告诉》(下称《告诉》),清晰了佛山市五区上线二手房新体系的时刻节点,并提示用户,若未准时在旧体系提交网签合同,则需要在新体系中从头签定。

《告诉》着重,《佛山市存量房网上买卖规矩》已于2020年4月1日正式施行,“佛山市存量房网签存案及买卖资金监管体系”(下称“新体系”)也已经过前期测验并在顺德区正式上线运转。依据作业组织,新体系预备在全市连续上线,详细上线组织如下:高明区4月13日、三水区4月20日、禅城区4月27日、南海区5月6日。

新体系上线后,原佛山市存量房预签约体系中已提交的网签合同数据,将搬迁到新体系;未提交的网签合同数据,将不对其进行搬迁。为搬迁历史数据,在各区上线前2天零时起,原存量房预签约体系将中止运转。基于此,请体系各用户在旧体系中止运转前及时提交已创立的网签合同,未提交的网签合同需要在新体系中从头签定。

本年2月底,佛山市住建局印发了《佛山市存量房网上买卖规矩》并于4月起施行。新的规矩清晰了佛山二手房网上买卖请求、房源信息发布、网上签约等流程,着重买卖双方经过存量房网签体系设置的网签合同有效期不超越90天,逾期未处理搬运挂号手续的,网签合同主动失效。

《规矩》提出,买卖双方经房地产生意组织促进的买卖,或买卖双方自行达到的买卖,都应当经过佛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辅导建造的存量房网上买卖签约体系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处理买卖手续。

随后,佛山市住建局又于日前印发配套准则,着重除买卖当事人清晰提出抛弃外,买卖双方应当签定存量房买卖资金监管协议,将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归入相应资金监管体系,待不动产搬运挂号完结,再进行资金划拨。

此次上线的新体系,正是包含了网签存案和买卖资金监管两项功用。

来历: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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