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关于优化产品住宅预售答应处理事项的告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4-04 00:26:29  阅读:5160 来源:自媒体作者:责任编辑NO。魏云龙0298

4月3日,北京市住建委官网发布,为深化“放管服”变革,继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市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所城乡建设委研讨起草了《北京市住所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优化产品住所预售答应处理事项的告诉(征求意见稿)》。

《告诉》内容如下:

各区住所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所城市建设委,经开区开发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深化“放管服”变革,继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市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自本告诉印发之日起,产品住所项目(含共有产权住所,下同)预售答应截止日期调整为预售计划中确认的房子交给日期,且应与预售合同中约好的房子交给日期共同。

如在预售计划确认的房子交给日期前,产品住所项目已处理不动产初次挂号的,预售答应截止日期为不动产初次挂号日期。

二、超越预售计划确认的房子交给日期,没有处理不动产初次挂号的产品住所项目,确需延伸预售答应期限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项目地点区房子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请求,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预售答应延期请求。

(二)施工答应证,如已超越竣工日期,应供给与施工企业签定的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三)与悉数已购房人签定的《延期交房协议》。

预售答应延期期限不得超越《延期交房协议》中约好的产品房交给日期。

三、自本告诉印发之日起,新请求处理预售答应的产品住所项目,一个施工答应证同意范围内的可售住所部分能够请求处理两次预售答应,但最低规划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请求预售答应;施工答应证同意范围内地上住所已处理两次预售答应的,可售仓储、车位等部分可再处理一次预售答应。

开发企业应在项目初次请求预售答应时,一次性申报施工答应证同意范围内悉数可售住所、仓储、车位的销售价格。

四、本告诉印发之日前,已处理过预售答应的产品住所项目,一个施工答应证同意范围内仍有未处理预售的住所、仓储、车位等,满意预售条件的,能够再处理一次预售答应,但申报价格不得超越前期同质量产品价格。

五、现行预售答应处理有关法律法规与本告诉不共同的,依照本告诉履行。

特此告诉。

北京市住所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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