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公积金方针有新调整办借款与取余额2选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4-02 20:16:44  阅读:6586 作者:责任编辑NO。郑子龙0371

近来,州州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贺州市公积金运用方针有了调整,依照调整后的方针要求,市民朋友处理公积金借款后不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提取公积金余额后不可以处理公积金借款,办借款与取余额二者只能选其一,4月15日起履行。

修改:州州

审阅:邱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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