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地产网讯:3月26日,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表布告称,公司拟揭露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总规划为不超越15亿元(含15亿元),票面利率不决。该等债券主承销商、簿记办理人和债券受托办理人为中信证券。
观念地产新媒体翻阅得悉,上述债券分为两个种类,种类一期限为5年,附第3年底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出资者回售选择权;种类二期限为7年,附第5年底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出资者回售选择权。
一起,该等债券引进种类间回拨选择权,回拨份额不受约束,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依据本期债券申购状况,在总发行规划内,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议是否行使种类间回拨选择权。
上述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起息日为2020年3月31日,债券种类一的到期日为2025年3月31日、种类二的到期日为2027年3月31日。
关于发行上述债券事项,绿城集团在布告中表明,本期债券征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归还公司到期、行权的公司债券的本金部分。
材料显现,绿城集团由绿城我国直接100%持股,并且是绿城我国境内运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