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需谨慎当心丢了房子又赔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1-12 22:58:52  阅读:4696 来源:自媒体作者:责任编辑NO。邓安翔0215

现在二手房渐渐的变成了很多人的置业挑选。比较新房,二手房挑选面更广,价格多元化,配套设备相对完善。可是二手房生意流程杂乱,遇到不标准的操作,购房者往往就会承当很大的危险。

典型事例

2017年,李雷与卖方韩梅梅签定房子转让协议,约定将韩梅梅母亲坐落于某花园的一处房产以15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李雷。落款由韩梅梅在韩梅梅母亲署理人处签名,李雷于协议签定当日向韩梅梅付出定金2万元。

原以为买房一事尘埃落定,李雷却在几天后被奉告,韩梅梅母亲要求解除合同,宣称自己并未赞同卖房,也未曾授权韩梅梅卖房。两边争执不下,最终,李雷一纸诉状将韩梅梅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署理权、逾越署理权或许署理权停止后以被署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未经被署理人追认,对被署理人不发生效能,由行为人承当职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意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说》第三十一条:

生意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而获有利益,违约方建议从损失补偿额中扣除该部分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在本案中,涉案合同系韩梅梅无权署理导致生意合同不能实行,李雷作为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韩梅梅依法承当补偿职责。别的,购房人李雷在签署涉案房子生意合一起,明知房子产权人为韩梅梅母亲,在产权人无清晰充沛授权状况下与署理人韩梅梅签约,也负有相应差错,应酌情扣减其相应的损失补偿额。

法院审理后判定,韩梅梅将收取的2万元定金返还李雷,一起关于李雷由于解除合同形成的房子查价损失费以及诉讼发生的律师费,在80%的范围内承当补偿职责。

生意房子时最好能跟房子权利人直接生意,如遇“署理人”的状况,请房子权利人当面签署“署理授权书”,避免再遭相似烦心事。我是搜狐焦点界讯新闻,重视我,后期有更多各类常识共享,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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