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征信将上线离婚买房行不通了都是扯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1-12 22:01:50  阅读:5762 作者:责任编辑NO。杜一帆0322

1月初,央行征信中心发布了这样一条通告:

主要内容是告诉大家2020年1月14日-2020年1月19日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将进行系统升级,暂停对外服务。

升级暂停期间如果要查个人信用信息,就要拿身份证去各地指定的银行网点去(平时我们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的网点)。

一石激起千层浪花朵朵,有人说以后“离婚按揭买房”这条路走不通了!

有人说征信从严,更新周期缩短,对楼市是大利空!

我小号加的50个中介朋友,他们都发了朋友圈,还有人让我赶紧去买房...

财联社也凑热闹。

其实这事去年初网络上就传的沸沸扬扬,释放出一些具体标准,我还专门分析过。

对于新版征信可能产生的变化,大致会是这么几方面:

1)信息更新更加及时、准确

旧版的个人信用记录一般一个月一更新,新版或只需要2个工作日就能完成更新

假如没有了时间差!就会断绝“同时按揭贷款买两套房”这回事,俗称“并发”。

2)显示五年内的不良记录

在个人信贷记录中,将分信用卡、房贷、和其他贷款,如果逾期了会直接显示次数。

但同样只展示消费者最近五年的逾期记录。

而目前市场行情是银行普遍只引用近两年内的逾期次数作为参考。

3)作为共同借款人,夫妻两人的征信均会体现负债!

过去,如果夫妻共同贷款买了一套房,按照家庭算,他们再买房就只能办理二套房按揭。

但假如他们离婚,一方就拥有了首套房按揭资格!(因为即便夫妻共同贷款买房,信用报告也只会在主借款人名下记录一次住房贷款)。

当新系统上线,就不行了!

这几天很多人说的“未来不能通过离婚而获得买房按揭资格了”主要是因为此项改变。当然,这里应该说的是JIA离婚。(找正哥那种)

因为早就爆出更为详实的细节:如果后续借款主体发生更改,征信系统也会及时更新情况,并上报到金融机构

也就是说:真离婚,“没房但有贷款记录”的一方,将重新拥有买房贷款资格“假离婚”行不通了!

PS:

关于离婚买房这一点,目前在我国不同城市的执行标准千差万别。

不限购的城市,几乎都是“只认贷不认房”,只要还清房贷,就能无限循环按揭贷款

限购的地区,又因为调控思路的不同导致不同松紧程度和不同形式的“认房又认贷”和“首付&利率规定”。

题外话:重庆离婚率全国前列,不是重庆人薄情,其中一个因素就是在大城市里,只有重庆只认贷不认房。离婚不是为了“骗贷”,别人真去民政局离婚,你凭什么说人家骗?

4)个人隐私信息加强版来了!

按照爆出的细节,新版征信将完整展示学历信息、就业情况、电子邮箱信息、通讯地址、户籍地址、所有个人手机号

加强配偶信息完整度,如包含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个人近几年详尽的居住信息都会记录在册。

过去征信的个人隐私信息,都是来源于少量联网获取,比如社保、工作单位。

学历、婚姻状态、手机号码、通讯地址、居住地址等,更多取决于“自己主动填报才有记录”的原则。

如今社会已经全面联网化,假如央行将通过特定端口采集到公安、民政、税务、国土房管及其他相关数据,那么一定能将个人隐私信息一网打尽,征信也就成了没办法作假的个人简历

HR通知你应聘,会说“记到带上个人征信报道哈”。

我们在互联网上,变得一丝不挂。

当然,按照现今的水平,技术上应该没有一点问题,只是“合不合适”和“”的问题。

5)水、电费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也会影响征信?

还有一条关于水电费等计入个人征信的变化。

目前大概有9.9亿人纳入到了征信系统,还有另外的大约4.6亿人因为缺少信贷记录而没有征信信息!

怎么办?通过采集“公共事业缴费”,成了解决尽快普及个人征信管控的办法之一。

但采集个人隐私信息,必须得到本人同意。

因此,这一条对个人征信基本上没有什么影响。

看完这些变化,若新版征信到来,会对我们有什么影响呢?

离婚买房行不通了?

“并发申请首套贷款”的窟窿堵上了?

个人隐私信息透明,各类贷款审查会更难了?

最近几年,随着科技和互联网水平的进步,个人隐私信息记录必然越来越全面,同时,个人信用与生活也越发关联。

中度或重度不良,会影响我们的贷款,比如贷不到款或者比正常利率高很多

信用不好的人很难从银行借到低息的钱。当急需用钱时,有些人铤而走险去借高利贷,“高利贷”一般不看征信。但后果却不堪设想。

而严重不良,比如成了黑名单。那么可能会引起你坐不了飞机、高铁,你名下所有银行卡不能支付中高档消费

甚至会冻结财产,无法取出和消费,但凡有钱就会被拿去还债。

个人信用与楼市的关联,更多体现在是否有按揭资格的界定;首套房、二套房按揭资格与贷款利率的界定。

比如现阶段,全国性大的基础原则规定是:

以家庭为单位,

家庭首套房,买房人自出30%以上的资金,其余70%以内的部分,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也有极个别支持首付20%,贷款80%),利率为就近日期公布的LPR基础利率(允许各城市人行制定加点原则,各商业银行亦可根据自身情况指定在原则之上进一步上浮)。

家庭二套房,买房人自出40%以上的资金,其余60%以内的部分,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利率为就近日期公布的LPR基础利率+60个基点。(各地商业银行同样可以进一步上浮!)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长效稳定发展”“因城施策”已然是房地产调控的核心宗旨。

因此,各个商业银行在房贷审核方面,实质上都是在政策“红线”基础之上,十分灵活的执行着...

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商业银行、不同的阶段、同一家商业银行内部不同的支行、同一家支行面对不同开发商的楼盘,政策都有可能有差异!

“擦边球”情况甚多,没有完全一致的标准

这才是现实。

因此,第二代征信,他可怕吗?

真没什么可怕的。

新版征信,自然是好事。

我们的社会本该变得规范化。“投机取巧的空子”越来越少,社会越规范、诚信。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人寸步难行

单纯对于楼市而言,跟税收、买房资格、租售同权等等调控政策一样,政策都必然服务于市场稳步发展,因客观环境条件的变化而变;又因城市和居民的需求,服务于“因城施策”。

因此,通过这个事,我们更应该明白的道理是:一份漂亮的个人信用记录,太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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