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1月1日讯(记者王荣海)武汉市政府官方网站昨日发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区域办理的布告》。长江新城起步区内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调控方针和武汉市中心城区住宅限购方针相关规则。
为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建造办理作业,促进长江新城高质量开展,武汉市政府发布布告决议,任何个人和单位在长江新城规划区域内进行项目建造,均应当契合长江新城总体规划、控制性具体规划、要点开展工业辅导目录、专项规划,不得违背相关法令和法规的规则。
长江新城起步区内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调控方针和武汉市中心城区住宅限购方针相关规则。各相关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江新城起步区内因管控办法暂停的项目,契合长江新城相关规划和工业辅导目录的,能够持续施行;不契合长江新城相关规划和工业辅导目录的,由相关区政府依法依规处理。
长江新城规划区域内、起步区外的区域,其根本生态控制线、根本农田、乡镇开发鸿沟的调整,相关区人民政府应当事前寻求长江新城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定见。布告还规则,制止在长江新城规划区域内从事违法建造。各相关区政府作为本辖区查违控违作业职责主体,应当加强巡查,严格办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建造。
2017年8月28日,武汉市政府官方网站首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区域管控作业的布告》,其间清晰了长江新城施行管控的切当规模和面积。其时布告提出,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严控不动产改变挂号,将该区域归入住宅限购规模,施行存量房限售方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8月23日。
2018年8月24日,武汉市政府官方网站又发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延伸在长江新城规划区域采纳临时性行政办法有效期的布告》,延伸至2019年8月22日。此次发布的布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依照2017年武汉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区域管控作业的布告,施行管控的规模为长江新城近期起步区——坐落武汉市谌家矶—武湖区域,其四至规模为:东至武湖泵站河,南至长江北岸,西至滠水河、府河,西南至张公堤路,北至江北铁路,面积约为50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