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然公积金归员工个人一切为什么不能随意提取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2-20 09:41:37  阅读:2583 作者:责任编辑NO。石雅莉0321

依据国务院《住宅公积金管理法令》(以下简称《法令》)第三条规则:“员工个人缴存的住宅公积金和员工所在单位为员工缴存的住宅公积金,归于员工个人一切”。已然公积金账户里的钱都归员工个人一切了,为什么不能随意提取自己的公积金呢?今日的《秒懂公积金》就来和我们一同来说一说。

嘉俊

秒懂哥

《法令》第五条规则:“住宅公积金应当用于员工购买、制作、翻建、大修自住住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法令》第二十四条规则:“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提取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制作、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二)离、退休的;(三)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四)出境久居的;(五)归还购房借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则份额的。”

也就是说,员工运用住宅公积金有必要符合规则用处,并供给实在的证明资料,经当地住宅公积金管理部门审阅后,方能处理。

那为什么提取住宅公积金有限制性的规则呢?

由于,住宅公积金是国家为协助人民群众处理根本住宅问题建立的,是具有专项用处的强制性、合作性的长时间住宅储金。

从运用的视点看:强制性,是指住宅公积金只能用于《法令》规则的可运用用处,不符合规则用处的不予提取;合作性,是指经过聚集广阔缴存员工的住宅公积金,向购房资金不足的员工供给低息住宅公积金借款,协助其完成购房安居梦。若员工违规提取住宅公积金,将侵略其他缴存员工的合法权益。

因而,只要严厉依照《住宅公积金管理法令》的规则运用住宅公积金,才干保证住宅公积金长时间存储专项用于每名缴存员工的合法需求。

修改:钟洁 卢嘉俊

特别感谢:蒋知秦(怀化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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