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汹涌新闻从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处理渠道得悉,于2014年11月20日收效并行将到期的上海一般住宅规范将持续施行。上海一般住宅规范在实践成交价格方面,低于同等级土地上住宅均匀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230万元/套。
11月14日,上海市房子处理局发布《关于延伸部分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告诉》,两份规范性文件经评价需持续施行,有效期予以延伸5年。
一份是《上海市住宅保证和房子处理局、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处理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当地税务局关于调整本市一般住宅规范的告诉》(沪房管规范市〔2014〕6号),有效期延伸至2024年11月18日。
《关于调整一般住宅规范的告诉》自2014年11月20日起履行,规则了上海市 可以轻松的享用优惠政策的一般住宅,应一起满意的条件:
一、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宅,以及缺乏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老式里弄等;
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三、实践成交价格:低于同等级土地上住宅均匀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230万元/套。
一份是《上海市住宅保证和房子处理局关于对本市公共租借住宅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告诉》(沪房管财〔2014〕337号),有效期延伸至2024年11月15日。
《关于对公共租借住宅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告诉》于2014年11月17日发布,清晰上海公共租借住宅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具体操作口径。如:对在上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造的公共租借住宅(含单位租借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经确定的公共租借住宅(含单位租借房)项目,应在获得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由项目地点区县住宅保证房子处理局向市住宅保证房子处理局处理配套费免缴手续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