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接到河南省周口市彭先生反映称,自己购买周口市碧桂园小区68号楼三居室的房子装修时发现,房屋地面出现十余条裂缝,其中一个房间地面部位出现坑洞,经过建设项目施工方确认,空洞大小为南北长20厘米,东西宽7厘米,深7厘米。彭先生和记者说,“发现坑洞的那一夜他基本没有合眼,买房是人生大事,自己怎么也没想到,作为标杆性房地产商碧桂园项目却出现这样的质量上的问题”
情况反映给碧桂园后,碧桂园方却拿出第三方机构的鉴定告诉彭先生,不影响结构安全,只是建议修复处理。彭先生并不认同。彭先生向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监站进行了投诉。
房屋墙壁上有多处裂缝及地面出现坑洞
记者见到了彭先生,并到房屋内查看房子质量上的问题,房屋墙壁上有多处裂缝及地面出现坑洞。
记者在周口市豫周房屋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所对此房屋鉴定报告中看到,为深孔大小“南北73.5厘米,东西为20厘米,深度为7厘米,在深坑杂物中发现大量的鹅卵石,并发现室内两处钢筋裸露,地面违规切槽5.5厘米”等问题。其意见地面现浇板出现的坑洞,由于将对混凝土的耐久性和承载能力产生影响,并对混凝土的观感造成一定影响,应对出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按照《混凝土架构工程项目施工规范》(GB50666-2011)的相关条款的规定做处理,其他质量上的问题暂不影响结构安全,建议进行修复处理。
地面现浇板出现的坑洞
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监站韩主任和记者说,已接到彭先生投诉,对于房屋出现的质量上的问题,正在积极协调处理。房屋质量验收都是备案制,由建设方自行组织验收,质监站监督整个过程,不再作为责任主体,若出现质量上的问题主要责任在建设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负责颁发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者按合格工程验收,造成损失的,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百四十八、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被告交付的标的物之前应当交付质量合格的标的物,根据2013年6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上的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周口碧桂园
碧桂园作为房地产商标杆性企业、房地产十强企业。项目出现质量上的问题应该更多的去关注如何与客户沟通处理问题,而不是拿出一纸冰冷的鉴定报告来应付消费者。
其实这样的做法伤害的是人们对碧桂园品牌的信任。希望周口碧桂园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给出一份满意的回答。(来源:今日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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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倒塌事件几乎层出不穷:
2017年5月份,河南驻马店碧桂园项目工地现场塔吊倒塌;
2017年8月份,江西萍乡碧桂园项目在建工地坍塌;
2017年9月份,江苏盐城碧桂园项目发生安全事故;
2017年11月份,海南琼海博鳌碧桂园在建工地发生安全事故;
2017年12月份,广东阳江江城区岗列街道碧桂园项目发生事故;
2018年4月份,广西崇左碧桂园项目在建工地塌方;
2018年6月份,上海碧桂园红墅林售楼处出现模架坍塌;
2018年7月份,杭州萧山碧桂园前宸府基坑出现塌陷;
……
碧桂园维权潮中许多维权贴反应:碧桂园的房子,漏水、鼓包、墙砖脱落简直太正常了, 作为一个购房者根本不知道墙体里是什么样子,也不知道钢筋水泥的质量是不是满足规范,在业主居住十年、二十年之后会不会像工地上述工地一样就直接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