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首宗167亩工业项目规范地在柳州成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1-04 10:49:37  阅读:3760 作者:责任编辑NO。许安怡0216

市土地交易储藏中心与土地竞得人签定成交确认书

柳北区工业区管委会与土地竞得人签定出资建造监管协议

11月1日上午11时许,广西首宗工业项目“规范地”在柳州市成交。该宗地坐落柳北区白露片区,土地面积167亩,广西十一冶朝晖装配式修建有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并与柳北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签定了出资建造监管协议。柳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袁东升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开发使用处处长覃秋菊见证了土地成交签约典礼并作说话。

该宗成交地块出让时附具了详细规范,包含:土地成交之日起1年内建成项目并投产;项目在投产后第三个完好会计年度及今后每个年度,年上缴税金不低于10万元/亩;项目投产半年内到达规划以上企业规范(半年内增值税发票营业额到达2000万以上);项目投产后,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300万元/亩;容积率须不小于0.98且不大于2.0,修建密度不小于42%且不大于50%;出资强度不低于1369.5万元/公顷;环境规范为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排放。这是全区首宗带“规范”出让的工业项目地块。

在出让前清晰出资建造各项规范,并园区与竞得人签定出资建造监管协议方法将各项规范落实到合同中,经过合同来约好各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有利于强化事中过后监管和树立鼓励倒逼机制,推进有限的土地资源流向高效率、高产出、低能耗、低排放的优质项目,提高土地节省集约使用水平。

本年8月份,柳州市被自治区确定为全区工业项目“规范地”的仅有试点城市。在自治区试点计划下发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有关部门经过强化方针学习、对接市场需求、深化园区调研、清晰操控目标、拟定供地计划等一系列详细工作,并于9月30日布告出让了广西榜首宗工业项目“规范地”,迈出了变革工业用地办理的新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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