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之夜新娘上错床 与伴郎洞房一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3-21 23:19:07  阅读:4676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李丽珍
新婚之夜新娘上错床,与伴郎洞房一夜。据报道,伍某和黄某举行婚礼,阮某为伴郎。当晚半夜,黄某上厕所误入阮某的房间,两人发生性关系。后来,因20000元私了无果,黄某将阮某告上法庭。目前,法院判决阮某无罪。

  新婚之夜新娘上错床,与伴郎洞房一夜。这最大的过错方是新娘黄某。她半夜上厕所,误入阮某的房间,抚摸阮某导致其性欲大发,遂发生关系。在这个过程中,黄某都是自愿的,没有任何反抗。2013年8月30日,伍某和黄某举行婚礼。

  当晚伴郎阮某住在伍某家里。因乡下条件所限,一家只设一个公共卫生间,房间也只用门帘挂起,不设木门。当晚凌晨2时许,黄某内急后回来进了阮某的房间,用手抚摸阮某的身体。熟睡中的阮某被摸得性欲大起,便翻身与黄某发生性关系。

  第二天一大早,黄某发现自己走错房间,便大喊“强奸”,要求阮某赔偿20000元私了。阮某认为自己没有错,也没有钱。黄某及丈夫便去派出所报案。但民警了解前因后果后,认为不是强奸案,不立案。

  黄某和丈夫便起诉阮某。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这不是强奸案,判决阮某无罪。新婚之夜新娘上错床与伴郎洞房一夜事件中,阮某与黄某发生性关系,存在一定的过错,违背社会道德。但不属于强奸。而黄某上错床,把伴郎当新郎,实属自己失误造成。好好的洞房之夜居然闹出这么大的乌龙,令人唏嘘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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