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这名枉为人母的女子被嘉善法院判刑,而孩子爸爸也被嘉善检察院追诉获刑。
她的男友贾某比她大一岁,也是嘉善人,两人自2009年相恋后生活在一起。
不过,两人都没稳定工作,贾某又有盗窃前科,双方父母一直不同意两人交往,所以他们也一直没登记结婚。
2013年6月左右,丁某怀胎快十个月了。孩子即将出世,可这对小情侣竟连住院生孩子的钱都没,更别说抚养孩子的钱了。因为双方父母也都反对这桩婚事,他们也不能向家里开口。
两人想到,社会上有些膝下无子的人愿意花钱买孩子,他们竟萌生一个荒唐的想法:把孩子生下来卖了。
于是,他们在一些专门收养孩子的论坛、QQ群发布信息,声称有位即将临盆的年轻产妇,没能力抚养孩子,寻找买家。
很快,有买家联系他们。他们对比后,找了个出价高的江苏徐州的买家,双方在QQ上以2万元的价格谈妥。
过了预产期后,在买家安排下,丁某在山东的一家私立医院剖腹产生下一个女儿。
没坐月子,拿到2万元钱后,丁某就和贾某回了嘉善。
近年来,公安部一直在开展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这个原本私下的交易,被公安部门发现了。
这桩拐卖儿童案浮出水面。
在法庭上,未婚妈妈丁某竟无悔意,“我们也是逼不得已,都没稳定工作,只能将孩子送给好人家抚养,这是为了孩子好。”
而孩子爸爸贾某也狡辩称,“我们养不起,而且是将自己的孩子送人,2万元是对方给我们的营养费而已。”
检察官问,“2万元都花在哪里了?”
贾某称,“吃用开销上了,还花了2000元给她(丁某)买了只宠物猫。”
这一回答让人大跌眼镜,自己亲生女儿没钱养,竟然有钱养只宠物猫?
丁某说,当时正好看到网上有人卖宠物猫,她很喜欢,手边有了钱就买了。
“这是给她的心理安慰,让她有个寄托。” 贾某回答称。
事实上,检察官深入了解发现,这其实是丁某的第二胎,而她第一胎也是个女儿,竟然也被她卖掉了。
第一个女儿出生是在2012年4月,当时丁某正好和贾某闹矛盾,耍脾气的她背着男友,自己私下找了买家,即将临盆时去河南生下了孩子。
据她交代,河南买家给了她1万元,但包车费花去了3000元。
检察官告诉记者,这对小情侣分分合合多次,感情也不太稳定,在无稳定工作、明知自己无抚养能力的情况下,时隔一年,又生孩子,竟又将孩子卖掉,性质实在恶劣。从交流上来看,这个未婚妈妈的亲情观念淡薄。
经嘉善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嘉善法院以拐卖儿童罪一审判处丁某有期徒刑5年;而贾某全程参与卖第二个孩子的全过程,据此,检察院对其追诉。
近日,贾某因拐卖儿童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记者了解到,贾某不服判决,正在上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