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与妻同房为何让妾在场观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2-01 04:03:12  阅读:3232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李亚鹏

  古代的等级制度,那可是相当严格。就拿一家子来说,妻、妾的划分和所享受的权利,可是截然不同。古人认为,妻为正,妾为副。妾的地位永远比妻低一等,所享受到的待遇,更是一落千丈。只有在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上,妾的地位才与正妻相等。

  在古代家庭中,虽然妻与妾的职责都是侍奉丈夫、治内管家以及生儿育女,但是,妾对于主子来说近似奴隶,只是对于婢女和仆人来说,妾应该算主子。同时,妾在家庭中的权利也是很受限制,十分卑微的。首先,妾不能参加家族的祭祀,妾被排除在家庭之外。妾的亲属根本不能列入丈夫家的姻亲之内,就连妾所生的子女(即庶出),也必须认正式妻子为嫡母,而生身母亲只能为庶母。这样,妾所生的子女是少爷、小姐,而妾的身份是奴隶。  妾称自己的子女为少爷、小姐,她的亲生子女只呼其为姨娘。 如《红楼梦》中,贾政之妾赵姨娘,不但全府上下主子都看不起她,就连稍有脸面的丫环婢女也不把她放在眼里。赵姨娘的亲生女儿探春并不认她为母亲,也不认生母的弟弟为舅舅,她只认贾政的正妻王夫人为母亲。母女应有的生身血缘关系在宗法的道德规范下成为主奴关系了。对于妾来说,只能把自己看作是代替正妻生育的人。由于嫡庶之分甚严,妾的地位非常低下,正妻去世后,必须再娶一个妻子,以至造成诸多弊端。

  此外,在与丈夫的关系中,如果说夫为妻纲,夫妻之间本来就不平等,那么,妾与丈夫的关系就更不平等了。对于妾,丈夫可随意处置,或打骂,或遣逐,甚至把妾杀了,《唐律》《宋律》也只是处以流刑。《清律》处罚更轻,只是杖一百,徒三年。但如果妾打骂丈夫,则处罚得比妻打骂丈夫严得多,骂夫,杖八十。如果打夫,不问有伤无伤,俱徒一年或一年半。在家中,妻可以使唤妾,打骂妾,而妾不得有侵犯妻子的行为,妾犯妻与妾犯夫同罪。 因此妾在宗法制家庭中是没有什么权利的,名分上是主子,实际上与奴隶无异。

  一般来说,为夫家生育过子女的,其在家庭中的身份、地位、权利往往会随之提高。此外,视门第、家庭的教养等的不同,妾的权益也因之而异,往往在妻、妾与丈夫之间产生一种微妙的关系。 一般来说,为夫家生育过子女的,其在家庭中的身份、地位、权利往往会随之提高。此外,视门第、家庭的教养等的不同,妾的权益也因之而异,往往在妻、妾与丈夫之间产生一种微妙的关系。

  在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性关系的平衡极为重要,得宠与失宠时时会引发家庭矛盾,而对于妾来说,唯有性生活,她们是与妻子一样享有权利的,并且,由于负有生育的职责,她们比妻子更优越,能时常与丈夫接触共宿。妻妾们把能否得到丈夫的抚爱看成最重要的事,为了避免由此引起的纷争,古代的许多家训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性生活对于她们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她们不比男人,还可以在外工作,交朋友。

  并且,强调了男人的性生活技巧远比女人的年轻漂亮重要,只要性交技术出色,那么尽管人老伛偻,却受到妻妾的敬重,合家和睦。此外,家训中对新妾娶进家门也有规定,主张让丈夫与妻、与妾性生活时必须让新娶的女人在场观看,以打消猜疑之心。 最后一条,是主张惩罚妾时,不要痛打一丝不挂的女人,而只是适度地在不会造成重伤的部分施刑。可见,古代对妻妾的性生活是十分重视的,把它看作调和家庭纠纷的主要问题。

  中国古代妻妾间的这种不平等关系是终身的,不象现在的二奶,还可以指望转正。其实,在许多朝代以来,都有不得以妾为妻的规定。唐代的杜佑,就因为晚年以妾为妻,颇受士林的指责。 甚至直到死后,妾与妻也仍不能平等:妻死可以与夫同椁,而妾则无此殊荣。可见古代的妾等是没有当今二奶性福的!不过古代的妾等多半都来自妓院,而如今的二奶则多出自于校园或各个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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