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见不得人的男女私情,两家越积越深的仇恨,三根夺人性命的电线,长达20多年的亡命天涯……8日,济南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刘民庆因与同村少妇李进莲偷情,被其丈夫王大宝暴打,遂心生怨恨,涉嫌将王大宝电死,逃到新疆,隐姓埋名20多年。
本是同村乡亲,缘何夺他性命?一切皆因情而起。根据检方指控,案发前,被告人刘民庆曾与被害人王大宝的妻子李进莲有过一段不正当男女关系。1993年,刘民庆甚至还带李进莲私奔过一次,两人跑到新疆,一住就是半年。
半年后,两人又回到商河老家,各回各家。人是回来了,可事儿算闹大了,被戴绿帽子的王大宝岂会善罢甘休?被告人刘民庆供述,王大宝与其父亲、弟弟三人破门而入,将他暴打一顿,“我当时被打懵了,7天下不了床”。
自此,两家的梁子越结越深。刘民庆供称,王大宝的父母隔三差五就会到他家里来骂一场,而王大宝则拿着一把打猎用的手枪,“见了他就追,说要弄死我”。
杀气在积怨中悄然而生,最终在1995年4月5日爆发。这天,泥瓦工王大宝像往常一样,去丈母娘村里为一户村民盖房子,如果不出意外,他将在晚上8点左右回到家里,吃上一顿热腾腾的晚饭。
然而,早已埋伏在胡同里的刘民庆改变了这一切。“我不弄死他,早晚要被他弄死”,为了教训一下王大宝,当过电工的刘民庆来了一招“借电杀人”,准备了两根电线,搭在另一村民西山墙的电线上,静静地等待王大宝的到来。
对此,公诉人称,证人证言之间可以相互印证,虽然鉴定意见未能得出确定性结论,但被告人刘民庆除对被害人进行了电机之外,还实施了拖拽、掩埋等行为,综合全案证据,能够排除合理怀疑,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